最近心情真像是洗了三溫暖~
前幾天把已經很久沒維護的 EZ App安裝器 稍微調整了 UI,修了修 Bug,提交更新。
幾個小時過去發現 Google Play 還沒反應,感覺有點怪...可能是系統忙碌吧。當下也沒想太多就跑去睡了。
隔天一早打開開發者控制台,登愣!又看到熟悉的景象... App 被停權了!!!
為什麼說"又"呢?
出來混總是要還的,被停權也不是第一次了。
多年前剛開始在 Google Play 上架時,學別人在商店描述裡加了一堆 Keyword,其實有沒有用也不知道。然後某次開發人員計劃政策調整後,這種行為被視為違規,於是一下子被停權兩隻 App。
畢竟是自己沒注意到政策調整,而且罪證確鑿,只好摸摸鼻子認了。不過明明是很簡單就能修正的問題,Google 總是完全不給機會就直接停權,手段實在狠毒!這也是最讓人難以接受的地方。
順帶一題,Google Play 的違規處分大概分為以下幾種:
- 拒絕:更新版本遭拒,但之前所發佈的版本仍會保留在 Google Play 商店中。
- 下架:應用程式會從 Google Play 下架。必須提交符合規範的更新版本,才能讓應用程式重新上架。
- 停權:應用程式會從 Google Play 下架。必須更改 package name,才能讓應用程式重新上架。這意味著將失去原本累積的下載數、統計資料和評分,一切重頭來過。
- 終止開發者帳號:所有應用皆會下架,無法再上架新應用。"相關帳戶"也會一併處分,不允許再註冊新的開發者帳號。
根據信裡的說明是違反了開發人員發佈協議的"其他商店"條款。
什麼是"其他商店"條款?
4.5 其他商店。凡是「產品」具有任何推廣其他商店之用途,藉此引導使用者透過這類替代性管道發佈 Android 軟體應用程式或遊戲,則一概禁止在「商店」中發佈或提供。
奇怪?我的 App 裡面沒有推廣其他應用程式商店啊?
信中有申訴的管道,寫信去問明白吧。網頁說可以用中文、英文、日文及韓文提出申訴,就直接寫中文吧。一來比較好溝通,同時看看都是講中文的會不會比較寬大為懷 XDD~
提出申訴後過了幾個小時,收到回覆了。
原來是我的 App 有"分享 APK 檔案給朋友"的功能。因此被視為發佈應用程式的"替代性管道",所以維持原判,不給恢復。
果然規則都 Google 說了算。
但內心覺得這條款有模糊的空間,應該還有爭取的機會,於是再次回信給他們。
這次我提出"分享 APK 檔案給朋友"與"商店"的概念應有一定程度的差異。 且"這類替代性管道"的範圍太過含糊? 在對條文有歧義的狀況下未給予修正機會而直接停權,是否又過於強硬。
同時也表明修改意願,讓 App 更符合政策規定。懇請將處分層級調整為輕一點的拒絕或下架,而不是直接停權。
隔天,收到回信。
這次帶來了好消息,說再次審查後已核准我的申訴,並有條件地將應用程式解除停權。
只要在接下來的 7 天內,提交符合政策的應用程式更新,App 就能重新上架。
回到開發者控制台,果然狀態從停權變成了下架。
應用程式資訊也恢復可以編輯的狀態,當然也能重新上傳 Apk 了。
立刻把 App 裡跟分享有關的功能拿掉,商店描述與圖檔素材也一併修改。
重新上傳修正版本,過了幾個小時,耶!我的 App 回來了!
經過一番折騰,總算有了好結果。這次運氣還算不錯,也感謝審核小組。
不過還是建議 Google 不要一下就把開發者打得無法翻身,這不是維繫客戶關係的好方法。
最後也建議所有開發者熟讀政策條款,並時時注意其改變。同時應用描述盡量精簡扼要,以免多說多錯。
參考資料:
開發人員計劃政策
開發人員發佈協議
瞭解應用程式遭拒、下架或停權
瞭解終止 Google Play 開發人員帳戶
申訴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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